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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宋伶说是怎么重新借用这具新丧少女的身体活过来,她实在是说不清楚。她只知道自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,梦里是压抑而短暂的前生,而梦醒后便是这个女子为尊的异世。

之所以这样推断,是因为她拖着这具虚弱的身体摇摇晃晃走出房门时,看到了一个正坐在院子里熬药的男人,那男人见了她连忙跑过来扶她,低着头弯着腰,恭恭敬敬叫她“妻主大人”。

这具身体好像本能的接受了男人的搀扶,以至于她开始感到别扭时,自己已经被安稳扶好坐在矮凳上了。

这是一间普通的农家小院,院落散养着几只公鸡,然而本该毛色鲜亮趾高气昂的大公鸡光泽暗淡,体型也格外瘦小,羽毛外像是罩着一层灰扑扑的尘,灰头土脸干瘪瘦弱,就像旁边的这个身穿摞满补丁的灰色布衣的男人一样。

以现代人的眼光,她无法确定男人的具体年纪,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,却有着四十岁的手,五十岁的眼神和六十岁的体态,他劳累,疲惫而又沧桑,唯一能与美搭边的大概就是那瘦骨嶙峋的躯干透出的骨感,完美契合了小部分人畸形而病态的审美——然而这也仅限于穿着衣服,粗布灰衣下,根根分明的肋骨以及因长久饥饿而过分凸显的静脉,这一切都与主流的审美毫不相干,甚至会让绝大多数人觉得恐怖。

当然,宋伶也是这绝大多数人中的一部分,虽然他确实偏爱体型偏于纤细单薄的男性,但这并不代表她会对一具皮包骨头感兴趣。所以,这个男人眼中的惊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,因为她盯着他多看了两眼就颤抖着开始解腰带也是大可不必。

那一双比鸡爪多不了几钱肉的手都要抖成筛子了,宋伶实在看不过去,微微侧过头,看着院落中和这个家的男主人一样干瘦的下蛋公鸡。是的,这只公鸡当场下了一只蛋,就在宋伶的眼皮子底下。

对面的男人明显松了一口气,从石板上站起来,走到刚才公鸡下蛋的地方,弯下腰去捡地上的鸡蛋。看着他小心翼翼把鸡蛋收起来,宋伶一时语塞,对于这户贫困到肉眼可见的农户来说,可能这些鸡蛋就是最稳定也最可观的收入。

瘦到干瘪的公鸡也拼了命的下蛋,就像连饭都吃不起的家庭还要拼命生女儿来传宗接代,这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现状,和她原先的世界看似相反,然而实质上没什么两样,全都充斥着歧视与压迫。

炉子上的药被冲上来的水汽掀翻了盖子,宋伶捏住黑乎乎的破抹布把盖子按了回去,她无力评判一块烂抹布是否整洁得体,这根本没有必要,因为只要用力一搓,这块不知用了多少年的破抹布就会散成一堆碎絮。

“您,没被烫到吧?”系着旧围裙的走了男人过来,她这才发现男人的个子比她想象的要高很多,起码得有一米八,比她这具身体要高大半个头。

他明显很怕她,但话语中的关怀不像是假的,如果她没看错的话,除了担忧和恐惧,他的眼神中还有一丝……欣慰?这感觉就像,你今年二十好几了,你不过是洗了个碗,结果妈妈夸你长大了,还奖励了你一根巧克力雪糕。

“嗯,我没事。”

说出话来,宋伶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很是稚嫩,看着细胳膊细腿的,看来不仅仅是营养不良,还有年纪不大,身体未发育成熟的缘故。古人结婚确实都比较早,可能十五六岁就为人父母了,虽然叫自己妻主的男人年纪大了点,但自己这幅身体,顶多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。

自己原本世界的古代有童养媳等郎媳等陋习,那么想必这里也差不多,看他害怕得身体都在抖,总不可能嫁给这穷得响叮当的少女是因为所谓的“爱情”吧?

当然,也不排除这种情况,这世上不乏为爱犯傻的付出型人格,相信爱能战胜一切困难,却不知过度奉献的爱会抹杀个性,沦为俘虏,即便遭遇不测,也深陷泥潭寸步难行。

“这里面是给我喝的药吗?”

“是,妻主大人。”

“哦,那你一会儿端进来。我的头有点晕,先回去休息一会儿。”

可惜,本该要喝这药的人已经死了,那个让他又惧又忧的少女,多半是永远也回不来了。

被人面兽心的变态前夫囚禁后掐死,自己的家人没有选择报警,未能将凶手绳之以法,带着愤怨死去。想到这里,宋伶觉得很烦,头也痛起来,分明是很久之前的记忆,但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不甘。

怎么可能会甘心?她死了,什么都没有了,而前夫逍遥法外,继续做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,对死者来说,难道在乎他是否洗心革面重新做人?一命抵一命,这才公平。

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灵魂会被传送到这里,她对占用别人的身子和夫郎不感兴趣,如果可以的话,她更想回原来的世界,亲手杀了那个人,只有这样,才能抵消他轻易夺走他人生命的罪孽。

死者的魂魄只剩下一团执念,由怨恨构成与支撑的魂体,即便是重新进入了人的塑壳,也不可能和之前一模一样。由灵魂深处升起的恶劣情绪很快占据了宋伶的大脑,为避免伤及无辜,也为了避免太快露馅,宋伶决定避开少女的夫郎,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待会儿。

而另一边,穿着破旧布衣的男人看着眼前被重新盖好的药罐发愣。他七岁时被母亲卖入宋家做等妻郎,一直等到十一岁时妻主才出生,婆公把迟迟生不出女儿的罪孽归咎于他,他时常被婆公磋磨,又无母家依仗,早已没了脾性,只知顺从忍让。

后来妻主出生,照顾妻主的任务就落到了他的头上,那时他经常背着妻主去河边洗衣服,同村人遇见了都笑他又当爹来又当郎,还有顽劣小童编了歌来笑他不知羞耻。

好不容易等到妻主长大,以为总算不用被磋磨,谁知小妻主嫌他年纪老身体硬,一边狠狠索取一边骂他老货,还时不时打他来出气,说他是不下蛋的老公鸡,因为年纪太大恐怕连孩子都生不出来。

大病过后,一直以来顽劣任性的妻主好像长大了,没有不由分说压着他索取,也没有哭闹着嫌药苦,甚至还动手捡了盖子,放在以前,就算是油壶倒在她面前,她也绝对不会动手扶一下。

他不知道,这到底是好是坏。

男人叫宋伶起来喝药,眼睁睁盯着她喝完,才放心收回了碗。粗陶的大碗被磕了好几个口子,碗底黑乎乎的抛光印证了它的年代久远,把破碗交给男人,宋伶躺在充斥着潮湿霉味的床上,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。

整个屋里这么一套床单被褥,旧到都快散架了,换洗就别想了,以现在的家庭情况,买新的更是不可能。她索性一股脑抽了床垫,打算连同被子一起放到太阳底下晾晒一番,好歹今晚能睡得稍微舒服些。

瘦成皮包骨头的男人背着半人高的巨大竹篓正准备出门,看见宋伶抱着一堆东西出来,把脸都埋住了,佝偻着腰背小跑过来,接过她手上的东西。

宋伶也没跟他客气,主要是这幅身体大病初愈,实在使不上力气,再加上高估了自己的力量,她拿得确实有些吃力。

“帮我把这些晒起来吧,去去霉味。”

男人顺从应下,抱着被子晒到院中的麻绳上,这条麻绳绑在两棵枣树中间,应该是专门用来晾衣服的。男人个子高,手脚也利落,即便背篓还没来得及放下,则很快铺平晾好了被子和床单。

刚才掀开床单时,宋伶发现,床下面不是用的床垫,而是一层同样发了霉的稻草,看起来很久都没有更换过。从刚才起她就注意到了,自己身上的味道非常难闻,头发也又油又馊,活生生打了缕,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,也难怪人会生病。

“对了,你这是干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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