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等妻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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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擅长依偎在别人的怀里,她与很多人都相谈甚欢,除了那只分不清依恋与爱的小老鼠,没有人走近过她的心,也没有人试图打开这样的一颗心。
宋椒的年龄小,脾气却很倔。孤独的小老鼠溜进宋伶的新房,问为什么她不能和姐姐永远在一起,她会成长为比那个男人更好更优秀的大人。
有那么一瞬间,宋伶差点被一个小学生的话打动了,比起和陌生的男人喜结良缘,当然还是继续陪小妹妹玩过家家更能让人接受。
可是,她的小妹妹应该要有光明的未来,不陷于泥潭,不深晓腌臜,她会遇见一个满心满眼都只是她的爱人,陪她走完接下来的人生旅途。纯粹的人值得纯粹的爱,这是她对宋椒的美好祝愿。
残忍的凶手逍遥自在,不在乎他的人美滋滋生了二胎,而唯一记得她的小妹妹为她伤怀,迟迟走不出阴影,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结局。
她只是一抹残魂,无力地注视着这一切,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,仅靠着对凶手的恨意残存世间,得以不散。
因恨而生的残魂居然在漂泊十载后安定异世,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。这对宋伶来说不是幸运,而是莫大的折磨。
湿透的被子大概是要彻底报废了,挂在院子里的麻绳上哗哗滴水。吸饱水后可观的份量压低了晾衣绳,接口处绷着一根细细的弦,风吹雨打,摇摇欲坠。
秋时只看了它一眼,就端着热水盆进了房间。宋伶已经按照他的嘱咐换下湿透的衣服,她抱着膝盖曲身窝在掉漆的墙角,是又瘦又小的一团,尖细的下巴枕在同样堪堪欲折的细瘦手腕上,仿佛下一秒就要像院子里的绳子一样被压断。
大概是要与他不安的心绪相右,“蹦”的一声,院子里的晾衣绳断了,沉重的被子也“通”的摔在地上,突如其来的巨响惊动了鸡圈里的公鸡们,它们扑腾扑腾扇动飞不高的翅膀,咯咯哒哒惊叫起来。
秋时的心猛的一跳,没空去管受惊的公鸡,把水盆放下,快步走到床前,弯下腰向她伸出手来“妻主,到床边来好吗?我给您擦擦头发。”
她动了动,用手臂撑着挪到了床边,她未着鞋袜,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,只有一双细弱小脚赤裸着,空悬在高高的木板床上。
她乖乖凑过来让他帮忙擦头发,面上不显,时不时晃动的双脚却暴露了她的心情。比起他的妻主,她更像是他的女儿,并且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好女儿。
他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感受,帮她准备菜粥,给她擦头发,心里都又甜又涩,仿佛回到了妻主刚出生那几年。只是看着小小的妻主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冲他笑,他就一点也不累了,即便干着繁琐的家务,承担着繁重的劳动,他也感觉到未来充满希望。
那时候的宋伶也像她一样乖,他喂她米糊,她用软软的手指勾着他的衣角;他背着她去河边洗衣服,她眨巴着大眼睛看他,然后在结束后用小手绢给他擦汗。
“阿伶喜欢秋时哥哥,长大后,哥哥要做阿伶的新郎~”
“好。”
大抵小孩子都多变,在后来的某一天,她不再愿意依偎在他的怀里,还和村里的顽劣孩童一起笑话他,说他是不知羞的老公狗。
“妻主,您小的时候,我也是这样给您擦头发。”
宋伶偏头看他,见他笑得一脸温柔,也不好破坏氛围,说出她根本不是那个人的话来。她小的时候有没有人给她擦头发,她记不清了,只记得欠了赌债的父亲带着她们母女二人东奔西跑,在她十三岁之前,他们一直过着不安定的生活。
宋伶闭上了眼睛,放软了僵硬疲惫的身子,她用和他一样轻柔的声音回复他:“嗯,那就再次麻烦你了。”
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寒暄,却仿佛穿越了漫长时空蹒跚而来,听得秋时鼻头一酸,几欲要在小妻主面前掉出眼泪来。但他早已不是十多岁的少年,而是年近三十的老男人,这个年纪的男人,若是再不稳重自持,未免太不知趣。
“好了,”秋时收起毛巾,忍了又忍,还是没忍住,苦口婆心劝慰道:“妻主身子弱,还是避免受凉为好。”
“嗯,我听你的。”她乖乖点头。
她的衣服还是夏装,薄薄的一层贴在身上,就算没有这场雨,一直穿着这样的衣服,迟早也会受风寒侵蚀。秋时忧虑着宋伶的衣物单薄,却根本想也没想自己就这么一件补丁灰衣,连换洗的衣物都没有。
因为没有被子,总不能让他洗完澡后就这么赤身裸体过一夜,所以只好暂时先穿宋伶的衣服。她的衣服也很旧了,只靠着个男人赚钱,又挥霍无度,不太可能过得体面。
这些天她也看见了,秋时每天早出晚归,没有一刻清闲的时候,拿到的钱却只是女工的三分之二。即便这样,他也不敢有丝毫懈怠,他还有个病弱的妻主要养,若是妻主没了,他的生活只会更加艰难。
秋时贤惠能干,模样也好看,要是好好保养一番,绝对是个温柔大美人,也就是原主不当回事,这个村子里多的是女人对他虎视眈眈。收废品的老板就算了,年纪一大把,眼神猥琐,家里还有个凶悍的正夫;赵贤才愚孝,拿不住事,也没几分本事在身上,全靠母父帮衬……
宋伶越想越烦闷,深觉秋时果真如小宋椒一般令她忧心。
眼看着宋伶翻来覆去,有好几次有差点滚到自己的怀里来,秋时紧张不已,喉结微动心跳如鼓。宋伶的身量娇小,胸部也如未发育的女童一般平坦,每每被这样的一具身体压着,他的心里都有一股浓浓的负罪感。
现在穿着她的衣服,尽管他已经单薄到不能再薄,可是宋伶也没几两肉,她的裙子穿在他身上又短又小,裙子下面是他没穿内裤的私处,他紧紧夹着腿,害怕单薄的裙子挡不住硕大的性器,让蠢蠢欲动的欲望污了她的眼睛。
难道他真的是个无耻的荡夫吗?每一分每一秒,他都在等待着那个会甜甜地叫他“秋时哥哥”的女孩,她把唯一的红糖馒头分他一半,她蹭他的胸口撒娇,说很羡慕赵贤才说过的大马,于是他提议自己当马给她骑,让她也体验一下。
于是,她坐在他的身上用扫帚轻轻抽打他的屁股,欢快的叫着“驾驾”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,在小女孩充满童趣的游戏中,他泥泞湿润一塌糊涂。如果不是公公一把把宋伶抱起来,捂住了她的眼睛,用脚狠狠踢了他不知羞耻的屁股几下,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她面前露出怎样的丑态来。
那一年他十六岁,和她现在的年纪一样。他年轻,精力充沛,对未来充满了彩色的期待,朦胧的黄,浪漫的粉,还有炽烈的红,他发誓要给妻主绣一件最繁复华丽的婚服,而他以同样炽烈的朱红色陪衬,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。
他在日复一日的辱骂和暴力中失去了所有因她而起的色彩,他认为自己失去了对期待的能力,可是他是人,是有血有肉的人,他曾有那样一颗火热跳动着的心脏。只要他还活着,又怎么能阻止心脏的跳动呢。
左思右想得出结论的宋伶贴近了内心苦苦挣扎着的男人,把小小的手放在他的脑袋上,像把他当做了某种需要安抚的小动物。
“秋时,我们一起努力活下去吧。我不会像以前一样伤害你,我发誓。”
讨厌誓言与承诺的宋伶做出了自己的承诺。她不是讨厌承诺,只是讨厌会被背弃的承诺,有些话,只需要说一遍,却要做无数遍,才能证明它的重量。
“嗯,妻主,您是秋时的妻主,我相信您。”
“真是个傻男人。”
听到略显稚嫩的沙哑声音,宋伶才发现自己竟然把心里的吐槽说了出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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