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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很白,激烈运动后的手关节露出粉色,拳锋像冻伤。

“小马哥!小马哥!”这时张晓冲进牛杂店,小小一家店铺只有几张桌。龙拳一哥的脸很好认,意外的标致,说话又冰又淡。但据说打死过人,来龙拳三个多月了张晓愣是不敢打招呼。

现在他照准那张脸求救:“出事了,张总说让你上去。”

“马上。”沈欲加快了咀嚼速度,嘴上的辣椒油像血,辣得他嗓子疼。

牛逼!这一刻张晓看他如同看一尊天神,小马哥这么厉害,一定能替骨头哥出一口恶气!

慢性子

10分钟后,张晓的天神还在进食。他傻傻地仰望,还以为拳馆一哥是雷厉风行的铁血人物,没想到是个龟速。

沈欲真尽力了,吃饭慢能怎么办?自己的嘴又不大,喝一瓶脉动都包不严瓶口。

收银台那边好像出了乱子,有人在找麻烦。张晓听了一耳朵,是要收什么钱。

沈欲冲老雷摇摇头,很严厉。

“看什么看!”几个地痞耀武扬威地拍桌子,“吃完没有?吃完快滚!一碗牛杂真他妈稀罕,当满汉全席啊!”

老雷坐不住了。就这几个瘪三,自己的腿坏了一条也能解决。

桌面下,沈欲率先一步踩住老雷的脚。他穿干净的双星低帮白球鞋,标准的反向蝴蝶结,鞋带头冲向自己。

是左撇子打出来的反向蝴蝶结。脚后跟被低鞋帮含住,吐出圆润又对称的踝骨凸。

“我教过你什么?”沈欲问。

老雷低了低头:“专业不打业余。”

“记住了。”沈欲这才替老雷拎着行李往外走。错身时他特意低头,颈根的骨骼生动清晰地凸出来。胸包也瘪了,和从小学习摔跤的老雷相比,沈欲的体量薄了一半。

黑头发听话地捆在皮筋里,后脑勺发际线十分整齐,没有多余的碎发。

张晓看着那一截脖子的弧度,要不是小马哥太高冷真想摸一摸。皮肤好薄,隆椎好明显。

突然有一只手扫了沈欲的头发。“呦,梳小辫儿啊,男的女的?”

沈欲抬起脸,指节弯曲地勾住老雷的包,很怂地让道。“男的。”

“男的?”那人还想伸手,但后面浓眉大眼的小伙子面相不善,“吃碗牛杂还戴劳力士,妈的,挺讲究。”

沈欲笑笑。“大哥,表是假的,我带我弟赶火车。”

那帮人又骂几句,张晓迷茫又气愤。这就是老板要找的人?慢吞吞,丝毫没有杀气。

他刚看完几部武侠电影,绝顶高手都有杀气。他最崇拜的骨头哥,杀气最浓,瞪人的时候天上下刀子。

离开是非之地,沈欲把包还给老雷。“快走吧,我干活了。”

拳场的地理位置相当好,在超豪华商务楼的顶层,明面是拳击俱乐部,暗地里是花钱看人打架的黑市。老雷朝顶楼看了看,自己这一走,归期渺茫。

舍不下这帮兄弟。拳场不少人受过小马哥的恩惠,他才是他们的老大。

小马哥拳商很高,不壮,薄韧的身体打乌克兰人却游刃有余。他替小弟们解决应付不了的对手,对战时偷偷手下留情,伤了他们还给补贴。签过生死状,一次又一次被对手吊起一只手腕,全身打得绯红乱颤,也不肯让小弟们帮他出头。

打地下拳的都是穷孩子,他们像一帮有雏鸟情节的孤儿围着小马哥。可小马哥总是冷冰冰,从不与他们过分亲近。

“哥,我叫沃索雷,我的额吉叫我阿雷。等我好了就回来。”老雷褪下诨号,变回名叫沃索雷的内蒙古大男孩,“你叫什么?”

沈欲又笑了,刚洗过的牙像一口新雪。黑拳手交换姓名等于生死之交,可他不想。

“别叫我哥。”沈欲拍拍兄弟的肩,“该走了。”

“你不告诉我,我不走!”

“好了,不要再搞我了,快走。”沈欲替他拦出租车,“回家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。”

出租司机的嘴角抽搐,自己拉了个什么啊?刚出大狱的?

告别兄弟,终于往大厦挪步,张晓愤恨抱冤:“小马哥,刚才那几个混蛋你怎么不收拾?你就应该出手。”

沈欲懒得解释,收拾?怎么收拾?格斗都是杀人技,自己一条腿扫下去,儿子明年的学费全变成医药费,一个背摔5年起步。

退一步说,看自己打人是要花钱的。想看自己打嗨了是要花大钱的,不花钱看你妈啊。

他们闯红灯过马路,张晓还没成年,好胜心藏不住一直喋喋不休。忽然间身后空了,龙拳一哥呢?

沈欲站在逆行的人群当中,右手徒劳地挡着光。他是畸态的双行睫,也就是说眼睫毛有两层,多出来的那一层时不时扫过眼球,有点痒,压得眼皮很沉,显得没什么精神。

他闭上了眼睛,像躲着什么。再睁开眼,太阳已经被乌云笼罩,起风了,北京要下雨。

张晓看傻了。小马哥笑着站在马路最中间,轻轻咬着嘴唇,那个笑容温柔得失了焦。旁边是车流,街角有一处装修工地在打钻,保安亭里的大叔擦着汗,几辆外卖小哥的摩托飙车一样,轰鸣而过卷起黄色的尘土。

尘土里还挟带一张破报纸,盘旋着停在小马哥脚边。小马哥转向那张报纸,像什么都看见了,又像什么都没看见。

“走吧。”沈欲安全抵达路边,带张晓走进b座,忽然又停下。

“是不是后悔了?”张晓兴奋起来,“刚才那帮混蛋就该打!”

不是,沈欲低头回想,还有一件事,非常重要。

靠,悟空!他没准星地乱瞧。“你等我一下,悟空还在a座大堂,我打个电话。”

“悟空?”张晓随口问道,“是猴子派来的救兵吗?”

“是我儿子。”沈欲说,腼腆得带出涩涩的哨音,多汗体质将他鼻尖蒸湿。

张晓变成了结巴。“你……你、你结婚了啊!”

“嗯。”沈欲承认得很痛快,“离了,儿子归我。”“我教过你什么?”沈欲问。

老雷低了低头:“专业不打业余。”

“记住了。”沈欲这才替老雷拎着行李往外走。错身时他特意低头,颈根的骨骼生动清晰地凸出来。胸包也瘪了,和从小学习摔跤的老雷相比,沈欲的体量薄了一半。

黑头发听话地捆在皮筋里,后脑勺发际线十分整齐,没有多余的碎发。

张晓看着那一截脖子的弧度,要不是小马哥太高冷真想摸一摸。皮肤好薄,隆椎好明显。

突然有一只手扫了沈欲的头发。“呦,梳小辫儿啊,男的女的?”

沈欲抬起脸,指节弯曲地勾住老雷的包,很怂地让道。“男的。”

“男的?”那人还想伸手,但后面浓眉大眼的小伙子面相不善,“吃碗牛杂还戴劳力士,妈的,挺讲究。”

沈欲笑笑。“大哥,表是假的,我带我弟赶火车。”

那帮人又骂几句,张晓迷茫又气愤。这就是老板要找的人?慢吞吞,丝毫没有杀气。

他刚看完几部武侠电影,绝顶高手都有杀气。他最崇拜的骨头哥,杀气最浓,瞪人的时候天上下刀子。

离开是非之地,沈欲把包还给老雷。“快走吧,我干活了。”

拳场的地理位置相当好,在超豪华商务楼的顶层,明面是拳击俱乐部,暗地里是花钱看人打架的黑市。老雷朝顶楼看了看,自己这一走,归期渺茫。

舍不下这帮兄弟。拳场不少人受过小马哥的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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